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一事,经过了解与监督
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1、截止 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超过 12 个月未还的行为,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情形。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
王崇国 曾文强 曹永胜
201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