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
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
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法定程序。
因此,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高允斌 胡晓明 李友根
201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