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

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我们同意提名李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章程》本次拟修改的条款进行了认真阅读,现就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本次拟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确保了公司实际情况与

公司章程记载一致。

《公司章程》(2016年6月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剑锋

阎丽明

邹小杰

2016 年 6 月 15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石基信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