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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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6-04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股票简称:升达林业

股票代码:00225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 1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江昌政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江山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董静涛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 1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向中华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至30.56%。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2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 息 披露义务人 /升

指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达集团

发行人/升达林业/上

指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

报告、本报告、本报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3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静涛

注册资本 6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2,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510113202757853K

成立时间 2003 年 1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03 年 1 月 27 日至永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 12 号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木竹质人造板、地板、木竹质装饰板、线、家

具、厨柜、门窗、木竹制构件,集成材、软木制品、木塑制

品、木橡制品(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止);生

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辅建材、五金

交电;竹木机械技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业务

(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商品进

出口业务(不含限制类)(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升达集团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江昌政 33,145.10 53.46

江山 17,903.20 28.88

董静涛 7,264.00 11.72

向中华 3,488.20 5.63

4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杨彬 199.50 0.32

合 计 62,000.00 100.0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有无其他国家 在升达林业任职

或地区居留权

董静涛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无 无

江昌政 男 董事 中国 无 董事长

江山 男 董事 中国 无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向中华 男 董事 中国 无 董事;副总经理

岳振锁 男 董事 中国 无 董事;副总经理

薛英 女 财务总监 中国 无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一致行动人之一

一致行动人 江昌政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通讯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2、一致行动人之二

一致行动人 江山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通讯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3、一致行动人之三

一致行动人 董静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5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讯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 12 号

4、一致行动人之四

一致行动人 向中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通讯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 42 号

二、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升达集团除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持有、无

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江昌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山

先生系江昌政之子;此外江昌政、江山、向中华为公司董事并持有公司股份,同

时为升达集团董事和股东;董静涛系升达集团董事和股东,同时亦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升达集团与江昌政、江山、董静涛、

向中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权关系如

下图所示:

升达集团

53.46%

28.88% 11.72% 5.63% 29.02%

江昌政 江山 董静涛 向中华

4.46% 0.08% 1.22% 0.96%

升达林业

6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109,008,267 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升达集团承诺自2016

年4月1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择机增

持公司股票,金额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6日、4月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2016-022)。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升达集团 186,713,423 29.02% 186,713,423 24.82%

江昌政 28,676,702 4.46% 28,676,702 3.81%

江山 504,000 0.08% 504,000 0.07%

董静涛 7,836,855 1.22% 7,836,855 1.04%

向中华 6,191,157 0.96% 6,191,157 0.82%

合计 229,922,137 35.74% 229,922,137 30.56%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升达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6,713,423 股。其中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4,438,823 股,通过新湖期货信投泰利 1 号资产管理计划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2,274,60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由原来的 35.74%降低至 30.5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升达集团 186,713,423 184,350,000

江昌政 28,676,702 28,676,600

董静涛 7,836,855 6,340,000

四、其他事项

一致行动人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

8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9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达集团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期间以新湖期货

信投泰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1,424,600股,增持总金

额为13,124,799.00元,成交均价为9.21元/股。

2、2015年12月30日,一致行动人董静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

10,000股公司股份,成交金额112,800元,成交价格为11.28元/股。

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

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0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11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静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江昌政 江山

董静涛 向中华

签署日期:2016年6月15日

12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3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升达林业 股票代码 002259

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东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公司 注册地 12 号

有 √ 无 □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备注:升达集团、江昌政、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江山、董静涛、向中华为一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持股数量不变但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86,713,423 股 持股比例: 29.02%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下降 4.2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14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15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升达林业 股票代码 002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昌政 无

注册地

有 √ 无 □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备注:升达集团、江昌政、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江山、董静涛、向中华为一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持股数量不变但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28,676,702 股 持股比例: 4.46%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下降 0.65%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16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17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升达林业 股票代码 002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山 无

注册地

有 √ 无 □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备注:升达集团、江昌政、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江山、董静涛、向中华为一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持股数量不变但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504,000 股 持股比例: 0.08%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下降 0.01%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18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19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

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升达林业 股票代码 002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董静涛 无

注册地

有 √ 无 □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备注:升达集团、江昌政、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江山、董静涛、向中华为一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持股数量不变但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7,836,855 股 持股比例: 1.22%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下降 0.18%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20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21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

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成都市

公司

股票简称 升达林业 股票代码 002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向中华 无

注册地

有 √ 无 □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备注:升达集团、江昌政、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江山、董静涛、向中华为一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 √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持股数量不变但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6,191,157 股 持股比例: 0.96%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0股 变动比例: 下降 0.14%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22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23

升达林业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静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江昌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江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董静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向中华

签署日期:2016年6月15日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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