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6-045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5 月 4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核实,控股股东筹划的事项已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并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又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9)。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1),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2016
年 6 月 1 日和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又相继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2016-043)。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交易具体情况
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各方和
中介机构就重组方案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目前初步拟定的方案为:公司拟
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等相关交易对方所
持有的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能源”)100%股权,同时,
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最终结果以审计评估完成后交易各方达
成的最终交易方案为准),从而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二)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条款进行积极沟通和磋商,
但尚未签订正式协议。
(三)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外,
不涉及需要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情况。
二、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标的资产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时
空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号/统一 浙江时空能源技术有限公
913301100970474880 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鉴颖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4 日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顺路 8 号金牛座 B 座 1-2 层
经营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4 日 经营期限至 2034 年 4 月 3 日
组装、生产:汽车电池(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
有效期内方可经营)。能源技术的开发:汽车动力电池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蓄电池、汽车动力电池的租赁;批发、零售:
汽车动力电池、蓄电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5 年 11 月 5 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时空能源目前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 浙江伊卡新能源汽车有
91330521355469043X 名称
会信用代码 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沈鉴颖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23 日
住所 德清县阜溪街道长虹东街 915 号
经营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23 日 经营期限至 长期
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不含维修)、成果转让,电动汽
车用动力电池组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蓄电池、汽车动力电池的租
经营范围
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蓄电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德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6 年 5 月 25 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标的资产的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时空能源 60%股权,为
时空能源的控股股东。时空电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 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限
91330103079308349D 名称
会信用代码 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峰
注册资本 94,011.5165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5 日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303 号 501 室
经营期限自 2013 年 9 月 25 日 经营期限至 长期
服务: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租赁;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汽车、汽车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6 年 2 月 17 日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标的资产实际控制人为陈峰,具体情况如下:
陈峰,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浙江
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52 号北山大厦 11 楼。陈峰毕业于浙江大学,先后任职
于中国移动浙江分公司、杭州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都控股德清置业有限
公司、浙江亚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及中介机构工作具体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委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聘请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担任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
产进行业务审计,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正在对标的资产及
交易相关方进行尽职调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标的资产
进行审计,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四、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因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各方沟通、交易结构确定及整
体交易方案完善等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
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
票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五、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全力
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按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组事项的
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公司争取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
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
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六、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本次筹划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