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1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
三扬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扬石化”)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与大冶市国土
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宗地编号分别为 KP201501
和 KP(2015)02,宗地面积分别为 5019 平方米和 2703 平方米,合计 7722 平方米。
二、项目背景情况
三扬石化于2016年6年7日与大冶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鄂-HS-DY-2016-开-00018”和“鄂-HS-DY-2016-开-00019”
约定公司依法取得位于黄石市大棋路以南山南铁路以北及大广高速连接线以北钟山
路以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上述土地三扬石化用于加油站
的建设及拓展。
三、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三扬石化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16-010】号公告文件。
四、交易情况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了用于建设加油站的建设用地,
并与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竞拍成交确认书”。
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大冶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鄂-HS-DY-2016-开-00018”(宗地编号为 KP201501)
和编号为“鄂-HS-DY-2016-开-00019(宗地编号为 KP(2015)02)。以上两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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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五、合同主要内容
1、编号为“鄂-HS-DY-2016-开-00018”合同
(1)合同签署方:
出让人:大冶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湖北三扬石化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黄石市大棋路以南山南铁路以北
(3)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批发零售用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总面积为
6337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5019 平方米;
(4)出让价款: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2320万元;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编号为“鄂-HS-DY-2016-开-00019”合同
(1)合同签署方:
出让人:大冶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湖北三扬石化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黄石市大广高速连接线以北钟山路以东
(3)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批发零售用地,土地出让年限40年,宗地总面积为
5,51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2,703 平方米;
(4)出让价款: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160万元;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合同编号为“鄂-HS-DY-2016-开-0001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2、合同编号为“鄂-HS-DY-2016-开-0001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
特此公告。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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