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公告编号:2016-015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6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新光影艺苑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2,225,2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7.81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程齐鸣先生主持,采用了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周旭民、李任、董安生、李良温因工作
1
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叶桂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李薇洁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余新水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171,699 99.9747 5,945 0.0028 47,651 0.0225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171,699 99.9747 5,945 0.0028 47,651 0.0225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 (%)
A股 212,171,699 99.9747 5,945 0.0028 47,651 0.0225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020,201 99.9034 157,443 0.0742 47,651 0.0224
5、 议案名称: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度报酬及
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212,171,699 99.9747 5,945 0.0028 47,651 0.022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 选举叶桂峰先 212,170,270 99.9741 是
生为公司第七
3
届董事
6.02 选举甘湘南女 212,153,269 99.9661 是
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
6.03 选举施爱育女 212,154,269 99.9665 是
士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7.01 选举千山先生 212,169,755 99.9738 是
为公司第七届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4 公司 2015 年 60,744,571 99.6635 157,443 0.2583 47,651 0.0782
度利润分配
预案
6.01 选举叶桂峰 60,894,640 99.9097
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
6.02 选举甘湘南 60,877,639 99.8818
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
6.03 选举施爱育 60,878,639 99.8835
女士为公司
4
第七届董事
7.01 选举千山先 60,894,125 99.9089
生为公司第
七届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
布的《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田孝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
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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