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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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 O 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1

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

二、介绍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

三、到会股东审议议案;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现场表决;

五、表决统计;

六、现场宣读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八、到会股东签股东大会决议。

2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倡导公司与员工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吸引和保

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制订了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3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工作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

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

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做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以上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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