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16-01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5,082,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1

股派1.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6月23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5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2 08*****158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700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 08*****813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5、 08*****383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 08*****153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 询 地 址 : 广 州 开 发 区 开 发 大 道 235 号 恒 运 大 厦 6M 层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王蓉

咨询电话: 020-82068252

传真电话: 020-820682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3、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十七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穗恒运A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