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佳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6 09: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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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6-050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的通知,郝镇熙先生于 2016 年 5 月

9 日至 6 月 15 日通过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7,198,7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9138%。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6

月 15 日,郝镇熙先生通过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 14,656,2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603%,合计增持总金

额 220,583,744 元。现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且履行完毕本次增持承诺,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

二、 本次增持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看

好,同时根据公司现有业绩,公司现在的股价已经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因

此通过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以表达其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三、 本次增持计划的情况

2016 年 3 月 25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未来不排除在合适的时间继续增持累计不超过公司 2%的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披露的《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四、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通过“安信

乾盛浙银钜鑫 3 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

计增持本公司股票 14,656,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03%。本次增持成交均

价为 15.0505 元,成交总金额 220,583,744 元。本次增持完成后,“安信乾盛浙

银钜鑫 3 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1.8603%。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股数 均价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股/元) (元) 比例(%)

2016 年 2 月 29 日 100.00 12.9900 1,299.15 0.0000%

2016 年 3 月 14 日 485,000.00 13.6438 6,613,038.26 0.0616%

2016 年 3 月 15 日 541,600.00 13.5139 7,316,578.13 0.0687%

2016 年 3 月 16 日 1,803,396.00 13.3779 24,114,084.56 0.2289%

2016 年 3 月 21 日 1,596,300.00 15.5466 24,777,803.73 0.2026%

2016 年 3 月 22 日 1,442,587.00 15.9595 23,019,159.38 0.1831%

2016 年 3 月 23 日 1,178,450.00 15.9115 18,738,129.56 0.1496%

郝镇熙 资管计划 2016 年 3 月 24 日 410,000.00 15.6633 6,426,953.68 0.0520%

2016 年 5 月 9 日 1,380,000.00 14.0424 19,349,390.40 0.1752%

2016 年 5 月 12 日 218,800.00 13.9105 3,048,685.90 0.0278%

2016 年 5 月 18 日 281,824.00 14.4317 4,072,857.12 0.0358%

2016 年 5 月 25 日 1,546,050.00 15.2168 23,486,715.15 0.1962%

2016 年 5 月 26 日 70,000.00 14.9848 1,048,553.21 0.0089%

2016 年 6 月 14 日 3,141,100.00 15.6847 49,258,015.72 0.3987%

2016 年 6 月 15 日 561,000.00 16.5998 9,312,480.05 0.0712%

合 计 14,656,207.00 15.0505 220,583,744.00 1.8603%

因郝镇熙先生与公司股东蔡孟珂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故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持股

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增持计划实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姓名 持股数量 施前持股比例 后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郝镇熙 157,606,020 20.0052 172,262,227 21.8655

蔡孟珂 127,529,220 16.1875 127,529,220 16.1875

合 计 285,135,240 36.1927 299,791,447 38.0530

五、 专项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郝镇熙先生具备本次增持

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并符合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的规定。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披露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六、 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就本次增持的承诺:在增持期间

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

5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

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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