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6〕55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上海
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召集、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
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迎建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迎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无异议后,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杨迎建先生薪酬
标准的议案》,其薪酬与其他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相同,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该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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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附件:
杨迎建先生:1955年7月出生,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高压实验室副主任、 主任,
武汉高压研究所科研业务部主任,武汉高压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科研业务部主
任,武汉高压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总工程师,武汉高压研究所总工程师,国网武
汉高 压研究院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兼南京南瑞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局级调研员兼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局
级调研员等职,曾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15年退
休,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迎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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