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
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召集、主持。会议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迎建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迎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杨迎建先生薪酬标准的
议案》,其薪酬与其他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相同,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该议
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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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杨迎建先生:1955年7月出生,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高压实验室副主任、 主任,武汉高压
研究所科研业务部主任,武汉高压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科研业务部主 任,武汉高压研
究所所长助理、副总工程师,武汉高压研究所总工程师,国网武汉高 压研究院总工程
师、党组成员,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兼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国网电
力科学研究院副局级调研员兼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局级调研员等职, 2015年退休,曾
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迎建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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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
字页)
与会董事签字:
肖毅 肖日明 谢晶
李胜军 吕大忠 王彦国
刘大力 冯正权 张承瑞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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