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3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
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药”)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 2.1
亿元转型升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24 个月,利率执行 4.5125%,为固定利率。
公司拟为其 2.1 亿元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担保金额(万元) 公司最终控制
公司名称
(%) 方
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100% 21,000 邱宇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路 2 号综合研发楼 B 塔楼 14、15 层
法定代表人:邱宇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 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中药材、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Ⅱ类 6826 物
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6827 中医器械 6831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6864 医用卫
和敷料 6870 软件 Ⅲ类 6815 注射穿刺器械;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化妆品、卫生用品、
I 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莱美医药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年 1-3 月 /2015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303,988,186.71 369,676,267.13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10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35,957,269.96 312,844,910.79
负债总额 235,957,269.96 312,844,910.79
净资产 68,030,916.75 56,831,356.34
营业收入 127,792,012.46 540,181,528.55
利润总额 13,211,344.54 9,793,566.80
净利润 11,199,560.41 8,086,000.84
或有事项 无 无
莱美医药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
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莱美医药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 2.1 亿元转型升级流动资金
贷款,期限 24 个月,公司拟为其 2.1 亿元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公司莱美医药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上述银行担保额度,公司最终
对上述担保事项承担的担保责任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1,073 万元,其中公司
对莱美医药担保金额 3,000 万元;公司对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 23,300
万元(包括公司为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的 15,500 万元担保);公
司对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 3,000 万元;对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
公司担保金额 250 万欧元(按董事会决议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1,773 万元)。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占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94%。公司不存在逾
期担保的情况。
五、其他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药”)、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制
药”)、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禾正制药”)、莱美(香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香港”)、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
宇”)、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星”)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累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上述担保事项包括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6.78%。
本次担保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美医药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 2.1 亿元转
型升级流动资金贷款。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其 2.1 亿元贷款提供全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莱美医药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
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此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被担保公司莱美医药
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上述银行担保额度,公司最终对上述担保事项承担的担
保责任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
七、监事会意见
莱美医药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
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该事项的实
施。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莱美医药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
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
利益,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