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6-02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河北燕郊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原条款为: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可设 1 名副董事长。
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下同)。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的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下同),并应有三名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
事,下同)。
修改为(修改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 1 人。可设 1 名副董事
长。
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位,下同)。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的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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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并应有三名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
事,下同)。
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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