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6-027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余吾煤业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余吾煤业”)
● 本次担保最高金额 2 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 亿
元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拟以本公司为余吾煤业在华夏银行长治分行 2 亿
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该议案经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主要介绍
被担保人的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西省屯留县余吾镇后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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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苏海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普通机械制造修理;销售机器设备;机器
设备租赁.煤炭开采.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 万元
科目 2015 年 2016 年 1-3 月(未审计)
总资产 677325.38 635262.50
总负债 230407.60 181211.77
流动负债 180723.56 127222.09
短期借款 43000.00 28500.00
所有者权益 446917.78 454050.73
营业收入 243131.88 46000.21
净利润 23962.10 2850.10
(二)被担保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以本公司拟对被担保人在华夏银行长治分行申请的 2
亿元银行受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金额 2 亿元人民币。
反担保:被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资产向公司提供
反担保。
担保协议将在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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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压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此次对外担保事项。
该议案经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09500 万元,担保余额
190000 万元。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1.36 亿元)的
比例为 14.03%,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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