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6-07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复牌,且 2016 年 6 月 14 日、6 月
1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宏
图高科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5 日起
停牌。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宏图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
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复牌。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其它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自查,该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1
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不存在影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除
三胞集团股东袁亚非先生参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告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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