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6-03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收到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4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告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
复》(编号:临 2016-022)(以下简称“反馈回复”)。由于评估报告更新,反
馈回复中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修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现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等情况,对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进行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二次修订稿)》。公
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
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和中国保监会的
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