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 059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5 日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228,251,64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7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19,706,77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7.4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8,544,8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 059
份的 0.29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228,251,64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7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19,706,77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7.4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8,544,8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913%。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35,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1%;反对
2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35,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1%;反对
2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马 哲、张 莹
3. 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16- 059
五、备查文件
1.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决议。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