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5:00
至2016年6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 7 号达实智能大厦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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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69,807,38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1.945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200,736,78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1.20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070,605股,占公司总股
份数的10.73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755,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
5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755,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9%;反对
5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
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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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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