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16-052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 2 号帝豪大厦 17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魏毅女士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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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6 人,代表
股份 38,24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8,247,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10%。
(二)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
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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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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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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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9%;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弃权 0 股。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2,2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0%;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8.20%;;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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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陈建平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
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
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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