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
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凯恩
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及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
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
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
议。
独立董事: 俞波、余庆兵、居学成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