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5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嘉凯城”)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接到大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通知,
浙商集团、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和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以下合称“转让方”)已于近日与恒大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签署了《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恒大地产受让本公司 952,292,20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78%)。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 恒大地产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许家印先生将成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且触发恒大地产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即恒大地产将向除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之外剩余股份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本次全面要约收购不
以终止嘉凯城上市地位为目的。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和《要约收购报告
书摘要》。
2016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大股东浙商集团通知,浙商集团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浙江省商业集团
有限公司等 3 家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476 号),同意转让方将所持公司 952,292,202 股股份转
让给恒大地产。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经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能否获得批准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