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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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36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 15.28 元/股调整为 11.52 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6,000.0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7,958.00 万

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一、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2016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98 元/股)的 90%,即 15.28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6,00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进

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

总股本 442,001,200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32,600,36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24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 年

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6-032 号)。

三、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

量上限将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16.98 元/股)的 90%,即 15.28 元/股。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1.52 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

本数)=(15.28 元/股-0.30 元/股)÷(1+0.3)=11.52 元/股。

2、发行数量调整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000.00 万股。公司 2015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7,958.00 万股。

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前发行价格÷调整

后发行价格=6,000.00(万股)×15.28(元/股)÷11.52(元/股)=7,958.00

(万股)(取整后)。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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