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家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4 日以专人
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家智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规定,“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
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0元/股调整为5.85元/股。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及《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因激励对象董事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及高管
王峻、朱鹏程 5 人于授予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 6 个月存在间接转让公司股票情
况,公司董事会暂缓授予董事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及高管王峻、朱鹏程 5
名激励对象共计 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2015 年 6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除上述激励对象董事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及高管王峻、朱鹏程暂缓授予
外,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19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
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