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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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16-02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于2016年5月28日公告,于2016年6月9日发布提示性公告,本次会

议于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

村19号)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才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6,031,4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6.85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5,831,007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0,44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0,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0,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4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总表决情况:

经表决同意196,031,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经表决同意196,031,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募投项目“新型高温固体自润滑复合材料及制品项目”

终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总表决情况:

经表决同意196,031,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经表决同意196,031,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贾向明 商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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