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意 宝: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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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决定,公司拟于2016年6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

会,并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6-012)。2016年5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杭州涉其网络有限

公司《关于提议增加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于股权登

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87 号易盛大厦 12F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8. 《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提名孙德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提名傅智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提名吕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提名童茂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提名於伟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提名寿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提名窦明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提名俞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提名秦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 提名俞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 提名朱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8 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9 为特别提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除议案 9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外,其他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10、11、12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

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

事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议

案 4、6、7、8、10、11、12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1、3、4、5、6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7、8、9、10、11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2、3、4、5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以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向年度股东大会述职;但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

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12F

邮政编码:310012

(2)联系电话:0571-87397966

传真号码:0571-88228198

(3)联系人:徐乐爱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 1。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95 投票简称:网盛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00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议案 6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议案 8 8.00

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1 提名孙德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1

10.2 提名傅智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10.3 提名吕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10.4 提名童茂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10.5 提名於伟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

10.6 提名寿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

议案 1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1.1 提名窦明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1

11.2 提名俞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11.3 提名秦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议案 1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12.1 提名俞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01

12.2 提名朱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02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1,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1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网盛生意

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进行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8

议案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表决票数

1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名孙德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傅智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吕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童茂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於伟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寿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名窦明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名俞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名秦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名俞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提名朱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除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外)的相应栏中用画“√”

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委托人应在表决票数(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进行

表决,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表决。

4、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格式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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