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6-007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6 月 15 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力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卫星应用技术在环境
保护领域的合作事宜达成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浙江力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300956XE;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陈海江;
4、注册资本:贰亿零贰拾万元整;
5、住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海创园科研孵化区 18 号
楼 506、507 室;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成果转让,智能建筑设计、自动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等(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乙方: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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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合作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双方合作背景
力石科技是国内领先的企业级大数据平台提供商,先后获得“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双软企业”称号。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
于大数据平台的开发与应用,研发出一系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云计算核心平台产品,并依托大数据平台,推出一站式智慧城市整体
解决方案,引领客户进入大数据时代。
北京天宫是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工程与技术中心等合资
成立的从事卫星测控、在轨运行、数据处理与分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的卫星应用项目即由子公司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
天宫公司共同实施。
双方拟就卫星应用技术在大气环境、水体监测等环境保护领域进
行深入合作。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在环境监测卫星遥感影像相关的业务采购中,同等条件
下优先选用乙方的相应产品或服务。
2、乙方在遥感卫星图片的数据处理,使用甲方的大数据处理相
关的产品和技术;
3、双方拟在太空应用技术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积
极展开合作交流和战略合作;
4、乙方将授权甲方为环保监测领域的行业唯一代理商及首批区
域代理商。
5、双方将通过相关具体合同或协议约定,具体明确双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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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并及时履行。
四、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的卫星应用项目在环保监测方面储备了客
户资源和合作伙伴,同时也为卫星应用项目的成果转化提供了技术和
数据支撑。
关于公司卫星应用项目的可行性、资质条件、资金来源、技术储
备和业务风险等相关事项,敬请关注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卫星应用项目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6-0057)。
五、其他说明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具有约束性的法律效力。涉及合作的
具体事宜,由双方在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另行签订具体
的执行协议。
公司将根据双方的合作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敬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力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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