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集团”)与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
石油”)于2016年3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锦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
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股245,901,639股转让给振华石油。2016年5月26日收到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协议转
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91号)。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于2016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
持部分股份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及2016年6月3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2016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华锦集团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5,901,639股(占公司总股本15.38%)
转让给振华石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6月14日办理完成。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华锦集团持有公司514,417,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振华石油持有公司245,901,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