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 2016-036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六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于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通知于二○一六年六月八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其中 3 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
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由于本次会议所审议第五项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六票同意、
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全体董事讨论,均以七票
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规范化运作,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现任
七名董事现全部辞职,因此,公司决定结束第八届董事会任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产生后,公司将聘任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现提名杨锦龙先生、王风斌先生、郭全德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提名张芳女士、
贺志勇先生、常青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就任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数为三人,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参
照省内上市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水平,拟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标准为每人每年 5 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用
及其他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关联方还款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详见《关于延长关
联方还款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安泰型钢向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拓租赁公司”)申请办
理融资租赁业务,即安泰型钢将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标的物(如生产用的轧
辊等设备,双方拟定该等租赁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401万元)转让给中拓租赁公
司,再由中拓租赁公司将该等标的物出租给安泰型钢使用,安泰型钢为此向中拓租
赁公司支付一定的租金等费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交易涉及的租赁物转让价格、租赁利率、租赁期
限、租赁费用等条款进行商议,并具体办理与安泰型钢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签
署相关协议的一切事宜。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山西安泰型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二
○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四、五、七项议案及《关于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关于
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六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锦龙:男,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2001 年 3 月
至 2011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1 年 6 至 2016 年 5 月担任山西安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王风斌: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讲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曾任本公司驻太原办事处主任、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
主席、党委书记等职,2011 年起任山西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2 年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并任监事会召集人。
3、郭全德:男,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讲师,中共党员。曾任太
原理工大学数学力学系讲师,1992 年起历任本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外销部
业务经理、国贸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曾任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
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芳:女,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企业风险管理注册师。200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大同煤业独立董事。
现任任职中华全国律协理事、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女律师协会会长、
山西省法制局立法专家组成员、太原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国
法律咨询中心山西省分中心专家等职务。2012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主任。
2、贺志勇:男,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翻译。现任山西省商业联合会、
山西省国际商会、山西省旅游商会、山西省旅游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委政策研究
室、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员、旅游新概念(中国)合作社社长等职务。1999
年至今在山西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该公司董事长。
3、常青林:男,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土地
估价师。曾任山西省介休市机械厂会计、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00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山西中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4 年 5 月至今任
该所主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