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通葡股份 编号:临 2016—02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影响净利润-2,071,730.19 元,影响总资产-
38,792,274.86 元,影响净资产-38,792,274.86 元。
一、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公司经认
真核查发现,2015年在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对收购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形成的商誉确认存在差错,将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的商誉,在个别财务
报表层面进行了确认并列报,并按此个别报表与母公司报表进行了合并。2015
年在对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并时,由于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认
定存在差错,导致在合并日将支付对价人民币66,690,000.00元与评估价值调整
后的公允价值按所享有份额之间的差异确认了营业外收入2,071,730.19元;将账
面价值与评估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为商誉74,939,887.08元。对于以上发现的问
题,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调整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
表数据。
董事会表决情况: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通化葡萄酒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上述差错影响,累计减少2015年年末商誉总额38,792,274.86元,减少2015
年度净利润总额2,071,730.19元,其中减少营业外收入2,071,730.19元;累计减
少2015年期末股东权益总额38,792,274.86元,其中: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2,071,730.19元,减少2015年年末少数股东权益36,720,544.67元。公司对
上述差错结果,进行相应账务调整。
(二)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1)对201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商誉 74,939,887.08 -38,792,274.86 36,147,612.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3,410,795.79 -38,792,274.86 274,618,520.93
资产合计 1,022,372,771.82 -38,792,274.86 983,580,496.96
未分配利润 -268,038,646.34 -2,071,730.19 -270,110,376.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687,022,118.91 -2,071,730.19 684,950,388.72
计
少数股东权益 78,422,414.54 -36,720,544.67 41,701,869.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5,444,533.45 -38,792,274.86 726,652,258.59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022,372,771.82 -38,792,274.86 983,580,496.96
(2)对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外收入 13,420,936.10 -2,071,730.19 11,349,205.91
利润总额 26,184,387.93 -2,071,730.19 24,112,657.74
净利润 14,562,838.32 -2,071,730.19 12,491,108.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547,982.10 -2,071,730.19 476,251.91
的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14,562,838.32 -2,071,730.19 12,491,108.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2,547,982.10 -2,071,730.19 476,251.91
合收益总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09 0.002
稀释每股收益 0.01 -0.009 0.002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
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会意见:公司对2015年度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对上述会计差错及其更正,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对上
述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出具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