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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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以电邮

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

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在公司以通讯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阳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

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额度:拟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4、发行期限:一年

5、发行利率:按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8、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

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

批次、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办理必

要的手续等。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龙天陆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龙天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

让,受让方为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预估转让价格为 25,175.44 万

元人民币。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丽荣女士、李翠芳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

表决。

该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股权

转让事项公平、公正、公开,股权转让价格系以相应权益比例的标的公司评估

价值为确定依据,遵循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实际经

营。对部分商业物业的权益进行策略性的转让,是实现投资物业资金循环利用

的资本管理举措,其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并使中小

股东在短期内切实分享到物业增值带来的收益。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6-068)。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兴联顺达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转

让,受让方为上海万丽镕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预估转让价格为 34,198.84 万

元人民币。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丽荣女士、李翠芳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

表决。

该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股权

转让事项公平、公正、公开,股权转让价格系以相应权益比例的标的公司评估

价值为确定依据,遵循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实际经

营。对部分商业物业的权益进行策略性的转让,是实现投资物业资金循环利用

的资本管理举措,其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并使中小

股东在短期内切实分享到物业增值带来的收益。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6-068)。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2:00 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塔区 5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9)。

表决结果: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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