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7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但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27,430,01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41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
1,027,424,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41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
份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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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世联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7,430,015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2,940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7,430,015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忠轩、赵毅民
3、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及《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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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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