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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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公

司”)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和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北京文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84 号文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证券”)于 2011 年 4 月 6 日向特定对象发出《认购邀请

书》,并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确定以 10.75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中国

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5,000 万股股票。截止 2011 年 4 月 12 日,

公 司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537,5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1,818,109.7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25,681,890.22 元。截止 2011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喜验字(2011)第 02005 号《验资报告》。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2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24,459,895 股,发行价格 8.9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4,182,263.40 元,扣除承销保荐

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9,024,805.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65,157,458.1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到账,并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

第 01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1、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55,774,184.44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80,379,032.96 元(含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入 10,471,327.18

元)。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614,547,559.77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50,917,749.46 元(含

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入 224,868.46 元)。

上述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331,296,782.42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

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期限

不超过一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求。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5、信息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产品的额度、

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议;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

五、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自己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情况如下:

公告日期 产品名称 金额 投资期限 预期收益率 资金来源

人民币“步步

2016 年 5 为赢”结构性

25,000 万元 6 个月 3.55% 闲置募集资金

月4日 存款产品

16710 期产品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北京文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应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

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应取得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北京文化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程从云 刘 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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