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电影《英雄本色4》之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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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电影《英雄本色 4》之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北京

文化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电影《英雄本色 4》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

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电影<

英雄本色 4>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对市场调研,公司认为

这是一部比较有商业价值的电影。

公司与酷仔(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北京摩天轮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天轮”)、公司子公司浙江星河文化

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星河”)、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

合投资制作电影《英雄本色 4》。由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富德生命人寿”)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是重

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并

且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北京

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陶蓉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参与表决。

电影《英雄本色 4》项目公司参与制作,公司子公司摩天轮和浙

江星河参与投资,投资金额分别为 900 万元和 250 万元,共计 1,150

万元。公司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42,274.57 万元,净资产为

101,085.65 万元,净利润为 2,122.46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东风路 146 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水木兴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禁

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

方可经营】

5、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501,156,861.75

元;负债总额:901,000 元;营业收入:0 元;净利润:255,861.75 元。

6、股权情况:重庆水木兴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市厚德前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重庆水木庆华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

7、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一)

富德生命人寿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是本次合作方重庆水

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

(二)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 281 号

3、法定代表人:易常春

4、注册资本:1333.33 万元

5、经营范围:国产影片发行(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2 月 20 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图文设计;产品设计;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不含中介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筹

备、策划大型庆典、晚会;市场调查;动漫设计;影视策划;软件开

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6、财务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312,726,835.91

元;负债总额:206,322,054.77 元;营业收入:105,691,453.96 元;

净利润:6,962,120.12 元。

7、股权情况: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易常春和西藏梦缘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8、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二)

富德生命人寿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是北京聚合影联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股东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人(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股权结构图详见股权结构图一)。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酷仔(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酷仔(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360 号 309 室

3、法定代表人:陈伟

4、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设计、制作各类广

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摄影摄像,

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

业管理咨询,工艺礼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及百货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情况:上海酷仔实业有限公司、付英静和陈伟是酷仔(上

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

公司与酷仔(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电影基本情况

1、电影项目:《英雄本色 4》(暂定名),导演兼编剧:丁晟(暂

定);监制兼顾问:吴宇森;艺术总监:陈国富(暂定)。该片计划开

机时间不晚于 2016 年 12 月。

2、预计投入:该片由公司子公司摩天轮、浙江星河、酷仔(上

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我公司

子公司摩天轮投资金额为 900 万元,浙江星河投资金额 250 万元,公

司收益情况将按照深交所披露要求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3、预计上映时间:暂定 2017 年。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参照市场

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六、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

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会增加北京文化影视文化行业的竞争力,促进公

司电影业务的发展,使北京文化在影视文化行业中加快发展,从而更

好的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累计已发

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对本次北京文化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电影

《英雄本色 4》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

的要求,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陶蓉女士已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

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北京文化实施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电影《英

雄本色 4》的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电影《英雄本色 4》之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程从云 刘 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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