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6-7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
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2015年业绩未达
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的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回
购并注销31名激励对象第二批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总计
681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2016年6月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现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修订前: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13,060,255元。
修订后: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06,250,255元。
二、公司股份总数变更
修订前: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13,060,255股,每股面值1元,计713,060,255元。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13,060,255股。
修订后: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06,250,255股,每股面值1元,计706,250,255元。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06,250,255股。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9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电影<英雄本色 4>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参与电影《英雄本色4》的投资制作。经过对市场调研,公司
认为这是一部比较有商业价值的电影。
公司与酷仔(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北京摩天轮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浙江星河文化经纪有限公司、重庆水木诚
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制作电影《英雄本色4》。由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是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并且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
股东。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蓉女士已回避表
决,其他董事参与表决。
本次参与电影《英雄本色4》投资制作,将会增强公司在影视文化行
业的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财务带来积极的影响,使
公司在影视文化行业加快发展,从而更好的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
心竞争力(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电影<英
雄本色4>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核事项,无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表决情况:此议案 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灵山景区承包经营权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
的议案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费用,减少经营风险,
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向影视文化行业转型,公司拟签署《灵山景区承
包经营权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归还灵山景区经营权及转让相关资产
(详见巨潮网同日公告《关于归还灵山景区经营权及转让相关资产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9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6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9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娄晓曦先生和王京花女士作为公司业务板块总负责人,同时分别任
子公司世纪伙伴和星河文化的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其签署的《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约定,对其超额业绩已制定了奖励措施,为了避免采用双重
激励削弱本次激励效果,自愿放弃本次股权激励认购,娄晓曦先生和王
京花女士让渡了本次认购额度,也是为更好的激励员工与增强核心员工
的团队凝聚力。
公司董事宋歌先生、夏陈安先生、彭佳曈先生、陶蓉女士、丁江勇
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4 名董事参
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宋歌先生、夏陈安先生、彭佳曈先生、陶蓉女士、丁江勇
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参与
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宋歌先生、夏陈安先生、彭佳曈先生、陶蓉女士、丁江勇
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参与
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 4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第一大股东丁明山先生的近亲属丁江勇先
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丁江勇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在公司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
丁江勇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同意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丁江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8 名董事参与本议
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此议案 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第二大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联方陶蓉女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陶蓉女士先生作为公司的副董事长,在公司经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陶蓉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同意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陶蓉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8 名董事参与本议案
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此议案 8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6月29日—6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
1、《关于签署<灵山景区承包经营权及相关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4.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4.2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4.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4.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4.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4.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4.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4.8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4.9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4.10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4.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4.1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5、《关于制定<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7、《关于将公司第一大股东丁明山先生的近亲属丁江勇先生作为股
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8、《关于将公司第二大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
方陶蓉女士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关于公司召
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77)。
表决情况:此议案 9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