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6-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

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 年 6 月 7 日,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睿科技”或“公

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3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

《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作为国睿科技的独立董事,我们进行了认真核查,形

成了本核查意见:

1、中国电科针对国睿科技重组后业务整合专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及论证,但

由于存在众多不确定性,一直未形成最终方案,2016 年 5 月,鉴于“解决同业

竞争”的承诺期即将届满,中国电科根据《4 号监管指引》的规定,经充分研究,

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豁免履行承诺的申请。

2、国睿科技与四创电子的雷达业务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鉴于:(1)国睿

科技与四创电子除因国家行政划拨等历史原因而形成间接为中国电科实际控制

的关联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2)中国电科系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

权投资机构,国睿科技和四创电子作为其成员单位,各自拥有完整的产、供、销

体系,相互之间独立经营,中国电科亦不会通过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和管理地位直

接干预下属单位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3)国睿科技与四创电子的雷达业务是

在公开市场需求下各自独立发展形成,双方的核心产品和业务发展各有侧重,具

体产品在产品类别、技术特点、应用领域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同时,近年来国睿

科技不断加快从产品供应商向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并已经取得积极成

效,上述业务转型将进一步减少其与四创电子雷达业务的相似性;因此,国睿科

技与四创电子的雷达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1

3、本次豁免履行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履行承

诺事项符合公司的现实和发展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4、本次豁免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规定的有关豁免承诺的

条件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的相关规

定。

5、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了中国电科“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的履行进度。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之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传明 陈良华 李鸿春

2016 年 6 月 14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睿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