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6-028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收到实
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466 号),对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问题进行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50000 万股 A 股股票方案。同意咸阳
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S)以 35 亿元~45 亿元现金,陕西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SS)以 10 亿元现金,咸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SS)以 60 亿元~
75 亿元现金,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S)20 亿元~25 亿元现
金参与认购。《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307 号)同时废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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