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绳股份: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992 证券简称:贵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分红 0.03 元(含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

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股东,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

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7 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3 元。

●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1 日

● 除权(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2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22 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5 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 2016 年 6 月 2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分配方案的说明:

1、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5090000 股为基数,按每10股

1

派送现金0.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共分配7,352,700.00元。

2、代扣代缴所得税情况: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 《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的有关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 元(含税);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元(含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

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

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200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

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

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

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

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

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7 元。

(5)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 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1 日

2

(二) 除权(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2 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 年 6 月 22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6 年 6 月 21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本公司股东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除上述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

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

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

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 话:085128419247

传 真:085128419075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桃溪路 47 号

邮政编码:563000

联系人 :杨期屏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5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贵绳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