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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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对因共同

投资中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以下书面

审核意见:

公司拟与第二大股东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人寿保险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投资事项

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的

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涉及共同投资的

关联交易各方均以货币(现金)出资,同股同权,公平合理,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的本次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黄焱 周少强 曹亦为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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