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证券代码:002094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 249-253 号东宁大厦 18 楼 1801-3 室
联系电话:00852-21581826
签署日期:二 O 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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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
规规定编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
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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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二、持股计划................................................................................................................................... 6
三、权益变动方式 ........................................................................................................................... 6
四、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五、备查文件................................................................................................................................... 8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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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金王 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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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 249-253 号东宁大厦 18 楼 1801-3 室
注册资本:31216000 元港币
董事:姜希田
注册号码:34482638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咨询业务。
经营期限:无
股东名称:多纳尔德、维克多帕米顿、陈索斌
通讯地址: 香港中环德辅道 249-253 号东宁大厦 18 楼 1801-3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或主要负责人
长期居 在上市公司任职及其他公司兼职
姓名 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地 情况
姜希田 董事 中国 37020319430705**** 青岛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
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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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青岛金王 39,065,603
股,占青岛金王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完成后股份总额 377,245,234 股的
10.3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
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 号),核准公司向张立海发行 6,836,697 股
股份、向张立棠发行 5,697,247 股股份、向张利权发行 3,418,348 股股份、向
蔡燕芬发行 7,964,587 股股份、向朱裕宝发行 4,288,62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260,869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4.72 元/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最
终价格确定为 21.85 元/股,发行数量为 27,123,11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2,639,997.20 元。
201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发布佳和美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10 年 10 月 27 日收盘,佳和美公司持有公司 52,715,603 股,占当时公司
股份总数 321,916,620 股的 16.3755%。
201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减持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0 年 11 月 10 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 7,682,333 股,
占公司当时公司股份总数 321,916,620 股的 2.3864%。截止 2010 年 11 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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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收盘,佳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股票 45,033,270 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
321,916,620 股的 13.9891%。
2011 年 1 月 13-18 日期间佳和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 3,047,667 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 321,916,620 股的 0.9467%。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前六个月,佳和美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减持股份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920,000 股出售给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
股计划账户“广发原驰青岛金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截止本公告日佳
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 39,065,603 股,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完成前股份总数 321,916,620 的 12.1353%。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发布《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
相关公告,本次发行股份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377,245,234 股,其中
佳和美持有公司股份 39,065,603 股,持股比例为 10.3555%,较前次发布权
益变动报告书持股比例 16.3755%,因被动稀释导致累计权益变动达到
6.0200%。
截止 2016 年 6 月 14 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青岛金王 39,065,603
股 , 占 青 岛 金 王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发 行 完 成 后 股 份 总 额 377,245,234 股 的
10.3555%。根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每增加或减少 5%时,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至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后两日内,应当停止购买或出售公司股份。
四、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16 年 6 月 14 日)前 6 个
月内交易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向员工持股
计划账户减持股份的公告》,佳和美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920,000 股出售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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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广发原驰青岛金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截止本公告日佳和美公司尚持有公司 39,065,603 股。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备查文件
本权益变动报告中有备查文件列示如下,备置地点在佳和美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的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 249-253 号东宁大厦 18 楼 1801-3
室
1、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证书
2、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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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姜希田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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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青岛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青岛金王 股票代码 002094
佳和美资产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香 港 中 环 德 辅道 249-2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册地 号东宁大厦 18 楼 1801-3 室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发行股份被动稀释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52,715,603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6.3755%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13,650,000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比例:6.0200%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有数量:39,065,603
变动后持有比例:10.3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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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和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姜希田
日期: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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