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利国际: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1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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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

关事项。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德洪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的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305,000 万元投资航空装备产业、直升机融资租赁项目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德洪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鉴于本次发行尚有部分事项未确定,经董事会决议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事项。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

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还没有最终调查结论。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已不具备发行证券的条件;另外,经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融资时机、融资方案、业务发展规划等各种因素,经审慎决

策,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与周德洪先生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同时失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正在

开展的直升机贸易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等其他方式筹集。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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