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关于2015年年报的补充更正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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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6-079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近日公

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

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针对《问询函》

中的相关问题,对公司 2015 年年报作补充更正如下:

一、对 2015 年年报“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1、概述”

中的缺乏实质性分析内容,现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39,484,202.38 元,较上年同比增加 23.99%;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393,779.69 元,较上年减少 1269.91%;扣除

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161,295.98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17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14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67.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330 元;以合

并报表计算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496,710.74 元,每股净资产 0.67

元。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合计为 239,484,202.38 元,其中一般商品贸易金额

239,484,202.38 元(主要来自绥芬河通过进口和国内采购木材销售),占 2015

年营业收入比重的 100%,较去年同期同比增加了 23.99%。

2、营业成本

1

报告期内,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加收入 23.99%,主营业务成本也随

之比上年增加了 33.57%。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木材的销售成本构成,其中:板

材成本 109,620,211.68 元,占总成本的比例为 44.35%,比上年减少 34.58%;原

木成本 127,583,820.04 元,占总成本的比例为 51.61%,比上年增加 657.58%。

4、费用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金额为 12,295,527.91 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减少了

13.16%,主要是母公司管理费用降低;财务费用金额为 17,609,563.46,较去年同

期同比增加了 69.43%,主要是由于绥芬河盛泰经贸汇兑损失增加导致的。

5、库存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本期发生额 397,635.38 元,上期发

生额 1,454,204.23 元,同比减少 72.7%。

公司上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1,454,204.23 元系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

司从美国进口的白松原木的跌价准备,该公司从美国进口白松原木成本较高,因

此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损失,2015 年公司将该存货全

部出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也随之转销。2015 年该公司转向俄罗斯林产商行

进口该品种原木,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该公

司期末存货中进口的白松原木以及其他品种原木均未发生跌价,因此本期转回存

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397,635.38 元系 2015 年受市场坏境影响导致

钢材销售价格下跌。因此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 2015 年期末存货中的钢

材跌价准备。

6、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净额-71,959 万元。主要原因是绥芬河

盛泰、万方天润扩大业务、项目投入形成。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净额 3,312 万元,主要为绥芬河盛泰

经营活动形成的。

2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净额-23,082 万元,形成原因主要来自

绥芬河盛泰、万方天润扩大融资规模所致。上述三项经营、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

流的共同作用,其结果使得本期现金流净增加额为-91,730 万元,加上期初

177,627 万元,本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897 万元。

7、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情况

2015 年 7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3,500 万元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万方鑫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70%股权,万方鑫润于本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15 年末,万方鑫润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累计亏损为 920 元,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8、前五大客户情况

(1)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 82,649,741.26 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的 34.51%,本期与去年同期前五大客户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2015 年) 客户名称(2014 年)

1 绥芬河绥林经贸有限公司 绥芬河绥林经贸有限公司

2 福州群程贸易有限公司 绥芬河市炜林经贸有限公司

3 福州钢宇贸易有限公司 绥芬河市玖运经贸有限公司

4 安陆市宏昇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兴麦翔机电销售经营部

5 福州市一鹭达商贸有限公司 大连林青木业有限公司

本期新增为前五大客户的公司为:福州群程贸易有限公司、福州钢宇贸易有

限公司、福州钢宇贸易有限公司、安陆市宏昇商贸有限公司、福州市一鹭达商贸

有限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变化是由于正常的商业原因形成的。上述客户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 207,060,827.49 元,占年度采购总

额比例的 100%。

序号 客户名称(2015 年) 客户名称(2014 年)

1 俄罗期林产商行 俄罗斯林产商行

2 斯美纳 卡伊马尔

3 卡伊马尔

4 立陶宛

5 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物流有限公司

3

本期新增为前五大供应商公司为:斯美纳、立陶宛、中国铁路物资哈尔滨物

流有限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由于正常的商业原因形成的。上述供应商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年报“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6、资产减值损

失”中存货跌价损失本期发生额 397,635.38 元,上期发生额 1,454,204.23 元,同

比减少 72.7%,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及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

因,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现进行

补充披露如下:

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确定的可变现净值是依据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其中,存货的估计售价是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售价并

结合公司最近一期该项存货的销售价格来确定。估计的销售费用是以公司本期销

售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率确定,估计的相关税费是以估计售价及相关税率来确

定。

公司期末存货中,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经测试未予发生减值)外,包括公

司之子公司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的原木和钢材。

公司上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1,454,204.23 元系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

司从美国进口的白松原木的跌价准备,该公司从美国进口白松原木成本较高,因

此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损失,2015 年公司将该存货全

部出售,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也随之转销。2015 年该公司转向俄罗斯林产商行

进口该品种原木,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该公

司期末存货中进口的白松原木以及其他品种原木均未发生跌价,因此本期转回存

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397,635.38 元系 2015 年受市场坏境影响导致

钢材销售价格下跌。因此计提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 2015 年期末存货中的钢

材跌价准备。

4

三、对年报“第十节 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9、营业外收入”

中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6,410,000.00 元,现针对上述政府补助资

金的具体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

补贴,以及说明将上述补助金进入当期损益而非递延收益的原因进行补充披露

如下:

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 2015 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

如下:

是否特

项目 金额(元)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殊普通

根据黑龙江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

好 2014 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

对外资金 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内企业开展境

绥芬河市

合作专项 910,000.00 外资源开发将其所获权益产量以内的 政策性补贴 否

国库

资金 农业、林业和矿业等合作产品运回国

内,按企业资源产品海关进口数量给予

一定比例补助。

企业能力 绥芬河市 根据《绥芬河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惠

1,500,000.00 政策性补贴 否

建设资金 财政局 政策》中的产业扶持政策,对于绥芬河

市属外经贸企业,按照年进口贸易额、

企业能力 绥芬河市

4,000,000.00 年缴纳关税、缴纳增值税 额等指标给 政策性补贴 否

建设资金 财政局

予一定比例补贴、

公司依据文件要求准备相应资料提供给相关机关以期获得相应的政府补助,

公司认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系对已发生业务及费用的扶持和补偿,不涉

及以后年度且政府未对补助金额附任何收回条件,因此将上述补助金计入当期损

益而非递延收益。

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市盛泰经贸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亏损金额达 1700 万元,

因此收到的 641 万政府补助不影响当年盈亏。

公司已根据上述补充及更正对 2015 年年度报告同步修订,修订后的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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