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4 18: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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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6-025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6月14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玉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向及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卫家环境

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先河正源变更剩余的超募资金投向,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合

计 1780 万元收购李玉国、石家庄赐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石家庄缇鑫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

先河正源剩余超募资金 16,627,597.32 元,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分别使用的具体金额以实

际支付转出的为准。

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玉国先生为卫家环境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同时李玉国先

生还是赐鑫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荣强先生为缇鑫投资执行事务

合伙人,公司董事范朝先生、孙锋先生为缇鑫投资有限合伙人,公司高管人员付国印、李

国壁、王少军为缇鑫投资有限合伙人,公司监事张文、杜新平为缇鑫投资有限合伙人,公

司监事张华女士配偶尚永昌为缇鑫投资有限合伙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卫家环境、赐鑫投资、缇鑫投资与公司董事李玉国先生、陈荣强先生、

范朝先生、孙锋先生,公司监事张文、杜新平先生,公司监事张华女士之配偶尚永昌先生,

公司高管人员付国印先生、李国壁先生、王少军先生均为本公司及先河正源的关联人,本

次股权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玉国、陈荣强、范朝、孙锋对该议案予以回避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周四)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召

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30 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湘江道 251 号先河环保行政楼会议室。具体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向及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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