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0(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开市起停牌。 经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临)),
并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2015 年 11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
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临)、2015-057(临))。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
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65)。
2016 年 0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01 月 19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6 年 01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
第 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提交的预案提出了若干反
馈意见,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6 年 02
月 02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4(临))。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2016 年 05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05 月 31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公
告。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
2016 年 06 月 0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三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 52 号)。
公司与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三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
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说明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06 月 15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交易事宜尚需公司董
事会再次审议,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