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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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在深圳市福

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

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8891

末“5”位数 53785 73785 93785 13785 33785 54965 04965

094267 294267 494267 694267 894267 567499 817499

末“6”位数

067499 317499

6574147 7824147 9074147 0324147 1574147 2824147

末“7”位数

4074147 5324147

71044908 91044908 11044908 31044908 51044908

末“8”位数

36834848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均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9,44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拨打电话 400-808-9999 进行语音查询(请根据提示音按 1。按 2 转

人工接听则无法查询)。

1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6月15日(T+2日)公告的《杭州

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

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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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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