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股份: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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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52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黄种溪

先生、监事孔德坚先生、职工监事张可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一、董事、监事辞职事项概述

黄种溪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黄种溪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

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孔德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电子商务部副经

理职位;张可斌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财务部经理职务,

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鉴于孔德坚先生、张可斌先生的辞职导致

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孔德坚先生、张可斌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选举监

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在此期间,

孔德坚先生、张可斌先生生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监事的相关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黄种溪先生、

孔德坚先生、张可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的声明

前述黄种溪先生、孔德坚先生、张可斌先生三人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

正常经营。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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