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6-062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下午15:

00~6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6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金东先生

7、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83,631,33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7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1,777,07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6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854,26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8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5,591,19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736,93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9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854,26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8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

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表决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本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252,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4%;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二)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2.01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02%;

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1%;弃权

3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02%;

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1%;弃权

3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07%。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2.02 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02%;

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1%;弃权

3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0,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02%;

反对 4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1%;弃权

3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07%。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252,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4%;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认购方重新签订《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郭金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3,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94%;

反对 37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3,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94%;

反对 37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八)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第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3,252,9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14%;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12,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0%;

反对 3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吉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浦钛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