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
在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施祥贵、赵高明公
出,分别委托董事张邦友、王嵘出席会议,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汤国华先生主持,出席会
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施祥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施祥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各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施祥贵、伍坚、周宇、马玲玲、张邦友,其中施祥贵
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马玲玲、赵高明、周宇,其中马玲玲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委员:伍坚、王嵘、周宇,其中伍坚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周宇、汤国华、马玲玲,其中周宇为召集人。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施祥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施祥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邦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张邦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高明先生、汤国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赵高明先生、汤国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绍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董绍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陈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沙小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沙小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凡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郭凡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及聘任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施祥贵先生的简历:
1、施祥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 年 11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
经济师, 1965 年至 1989 年历任如皋县车辆配件厂生产主任、供销科长、厂长;1990 年至
2010 年 8 月历任力星有限(包括其前身力星钢球厂)厂长、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南通通用钢球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7 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
今如皋市力星滚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施祥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76.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7.83%,并通过持有南通银球投资
有限公司 56.93%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40.01%的股份,为力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施祥贵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艳芳女士为夫妻关系,时艳芳女士持有公司
8.23%股份,与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邦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技
师。1979 年至 1983 年于部队服役;1984 年至 1989 年在如皋县矿棉厂任出纳、办公室主任;
199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技改办主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200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7 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
张邦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赵高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职
称。1991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对外贸易部部长、统调部部长。2000年12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2008年至今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赵高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汤国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7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技
师,1988 年于如皋县车辆配件厂工作;1990 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车间主任、厂长助
理、光磨分部部长、生产总调度、生产运行部部长、物流仓储部部长;2000 年 12 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2008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7 月至今任南通银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汤国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董绍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 11 月出生,高中学历,中级
技师。1980 年至 1989 年在如皋县车辆配件厂任销售员、供销科科长;1990 年至今在公司
从事销售管理工作,任公司国内销售部部长;200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08
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董绍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陈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 年
开始从事工业企业会计、主管会计等财务实务及管理工作,历任公司财务科会计、财务科科
长、财务部部长;201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陈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沙小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3 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技
师。1992 年进入公司工作,多年从事钢球工艺研发、质量控制相关的实务及领导工作;历
任公司工艺技术处处长、生产四部部长、工艺技术质保部部长、滚动体研发中心主任;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00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公司监事,2002 年 12 月至
今任南通通用钢球有限公司监事。
沙小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6%,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凡钢,男,198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2 月在如皋市宏新医药原料有限公司工作,2014 年 4 月进入本公司,先后在公司办
公室、证券部工作。2015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郭凡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郭凡钢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13-87513793
办公传真:0513-87516774
电子邮箱:fguo@jgbr.cn
办公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兴源大道 68 号
邮政编码:22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