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3,246,12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 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
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2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6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0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2 08*****351 新余福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1*****639 闫瑞峰
4 01*****901 王冠一
5 08*****066 北京熔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 01*****981 邓丽娟
7 01*****080 林欣
8 01*****271 张绥勇
9 01*****147 朔飞
10 01*****408 谢晓光
11 00*****156 王新红
12 01*****018 田玮
13 01*****583 杨勇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2 座 7 层
咨询联系人:孙秀珍
咨询电话:010-84683855
传真电话:010-84683766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