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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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6-43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

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3,211,269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60 梅小明

2 01*****102 诸天柏

3 00*****880 刘小稻

4 01*****874 吴剑飞

5 01*****704 蒋辉

6 00*****831 孙勇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溧水县经济开发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吴剑飞

咨询电话:025-57234888

传真电话:025-57234168

六、备查文件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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